2023年7月12日晚7:20一年轻女子小丽(化名)携一男童来我站求助,自称被丈夫家暴,无处可去,希望寻求庇护,我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其办理入站并发放生活用品。值班工作人员经了解情况得知:小丽与小明(化名)为同村人,从小青梅竹马,后结婚并生下一女,女儿今年22岁,婚后,两人经常闹矛盾,争吵不断,男方多次动手打女方,后两人离婚,离婚8年后两人复婚,并生下一子,今年6岁,复婚后,两人依然吵闹不断,男方经常喝酒到半夜,喝醉酒后情绪不受控制,便打骂女方,致女方多次报警。7月11日,男方再次酩酊大醉,回家后便吵闹不休并家暴小丽,6岁儿子受到惊吓,无奈之下,小丽带着儿子到我站求助,寻求庇护。
次日(7月12日)凌晨4:00左右,一醉酒男子小明自称是唐某的丈夫,要求见小丽并带其回家,小丽表示不想见面也不想回家,担心回家后会再被家暴,我站值班工作工作遂对其进行劝阻,但该男子情绪十分激动,不听劝阻,大吵大闹,执意入站见人并带离妻子,我站值班工作人员遂联系小龙派出所,与民警共同对其进行劝阻,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后,小明自行离开。
7月12日8:23,小明再次一身酒味来到我站,情绪激动,不听劝阻,强烈要求带回小丽及儿子,小丽依然拒绝后,小明表示要跟小丽离婚,但今天必须带走儿子。9:30,小明大女儿来站,与工作人员共同对其进行劝阻。工作人员再次确认小丽想法,小丽告知想离婚,但工作人员看出其十分不坚定,于是就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离婚条件、方式、程序、所需时间、离婚后可能面临的困难等问题向其提供咨询,同时将情况告知南充市妇联,请求其共同来我站处理小丽和小明的问题。
10:30分,市妇联、高坪区妇联、小丽居住地社区、街道办、司法所、派出所工作人员一行6人来到我站,随即我站组织调解。
调解由我站社工教育科和救助管理科工作人员主持,我站党支部副书记、副站长参与调解。调解中,首先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小明进行了教育,告知其家暴的危害和后果,指出其错误,对其家暴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;其次组织小丽、小明双方各自陈述事实和对对方的看法、不满,在场人员帮助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,建议其通过正确方式沟通,相互尊重、互相理解;经过一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说,小丽和小明均表示在对方改正不良行为的前提下继续生活。最后双方签订保证书,女方向男方保证不再沉迷抖音,多关心男方,不言语刺激、攻击对方;男方向女方保证不论何种情况,不再动手家暴对方,喝酒后不打扰女方休息,不辱骂造谣对象。
保证签订后,一家人冰释前嫌,露出了满意的微笑。小明对工作人员说:“我真的是没有想到,现在的政府机构也太好了,帮我们化解了一直以来的矛盾,非常感谢你们。”
“你们的认可就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,希望你们以后能举案齐眉,互相尊重,争取把日子越过越好”我站副站长说。
临行前,我站向小丽赠送了救助引领卡,告知其一旦遇到类似的困难,可以再次向我站求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