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南府办函[2012]153号
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建立南充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
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,健全“政府主导、民政牵头,部门负责、社会参与”的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,市政府决定建立南充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(以下简称“联席会议”)。
一、主要任务
贯彻落实国、省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,研究制定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具体办法,组织开展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,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应有救助、更有尊严的生活。
二、组成人员
总召集人:邹 平 市政府副市长
召 集 人:文祥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
李 军 市民政局局长
成 员:赵国新 市文明办主任
王茂德 市委编办副主任
张晋林 市综治办主任
蒋晓凌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
龚晓虎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
王 岚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
蒲冠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
何 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
何绍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
沈 灿 市司法局副局长
盘光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
李晓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
陈劲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张智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书记
蒲五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
周仁礼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
佘朝敏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
谷秀春 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
王春艳 团市委纪检组长
邓秀珍 市妇联副主席
向 健 市残联副理事长
周晓燕 南充火车站客运部主任
三、工作机构
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,具体承担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日常救助管理工作。联席会议不刻印章,不正式行文,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。
四、工作规划及要求
(一)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。由市民政局汇总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,报总召集人审核后,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。
(二)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提出,联席会议研究。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,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。
(三)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,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,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。
(四)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要求,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,积极研究涉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,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。
(五)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、相互配合、相互支持、形成全力,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,共同做好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各项工作。
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2年12月31日